去年606家险企及中介被查 保险广告也将成为监管重点

  在日前保监会召开的2018年全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保监会副主席梁涛透露,2017年监管系统共接收处理保险消费投诉9.3万余件,保监会全年派出585个检查组,对606家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保险监管部门及业界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日渐加深。

  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先后出台以《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为统领的各类规范性文件20余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去年,推出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深化保险小额理赔管理制度,启动保险服务标准化,完善投诉考评等,深化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保护机制方面,保险消费者维权热线12378以及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和保险机构总经理接待日等制度的严格执行,畅通了保险消费纠纷化解渠道,使得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数据显示,2017年,12378热线接听消费者来电共计69.69万个,监管系统共接收处理保险消费投诉9.3万余件,全国各地保险纠纷调解组织累计成功调解案件15万余件。

  尤其是监管层,已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始终保持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保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仅2017年,保监会就派出检查组585个,检查人员1813人次,对606家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

  与此同时,监管层还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改进服务,去年保监会对117家保险公司服务情况进行了评级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2018年保险消保工作,梁涛要求,针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和突出公司,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要聚焦服务,继续深化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深入开展保险小额理赔监测,加快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提高和改进保险服务水平。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金融广告监管风暴来袭的当下,保险广告也将成为监管重点。梁涛要求,要扎实做好保险实名登记、保险广告行为监管、《保险消费投诉管理办法》修订、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落实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关键词阅读:保险消费者 亮剑 保监会 权益保护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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