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017年5家险企年金受托管理业务缴费1102.9亿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近日,保监会公布2017年保险机构企业年金等受托管理业务情况表,数据显示,2017年5家险企年金受托管理业务缴费1102.9亿。其中包括:国寿养老、太平养老、平安养老、泰康养老以及长江养老。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务缴费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业务缴费

  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缴费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

  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资产

  国寿养老

  5423334.18

  2772497.56

  31444068.43

  26747705.95

  14157533.92

  12960656.31

  太平养老

  1007915.65

  1540663.24

  3900398.63

  6048374.43

  7694860.81

  2578697.26

  平安养老

  3169194.04

  4080575.44

  36340472.07

  19879704.54

  18394546.74

  13575162.75

  泰康养老

  654501.52

  0.00

  149158.03

  3220170.47

  0.00

  98269.65

  长江养老

  774082.36

  1377548.76

  7731135.27

  6562836.68

  6682037.48

  12362072.80

  安邦养老

  

  

  75881.88

  

  

  93995.70

  人保资产

  

  513679.91

  544250.00

  

  1916415.37

  553944.55

  泰康资产

  

  3668041.71

  6183206.87

  

  17961382.32

  13425857.19

  华泰资产

  

  109293.14

  10036.03

  

  1240617.34

  285644.66

  合计

  11029027.75

  14062299.76

  86378607.20

  62458792.07

  68047393.98

  55934300.88

  注:1、上数据来源于相关保险机构报送保监会统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统计频度为季报。

  2、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务缴费:指保险机构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作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在与委托人签署受托合同后,收到的已缴存到托管账户的企业年金金额。

  3、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业务缴费:指保险机构接受企业年金委托方委托,进行投资管理的资金流入总体规模。

  4、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缴费:指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收到的委托人已缴存到托管账户的资金金额。

  5、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指根据《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5]73号),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委托,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薪酬递延、福利计划、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事项。

  6、其他委托管理业务:指保险机构经营的除企业年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以外的委托管理业务,如第三方资金委托管理(含政策性业务)以及外部投资管理人或外部受托人配置的养老金产品等业务。

  7、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指保险机构累计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财产净值,以托管人的估值金额为准,不含缴费已到账但未配置到个人账户的资产。

  8、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指保险机构累计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财产净值,以托管人的估值金额为准,不含缴费已到账但未配置到个人账户的资产。

  9、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资产:指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累计管理的财产净值,以托管人的估值金额为准。

关键词阅读:保监会 险企 年金受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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