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险巨头车险业务违规 恶性竞争“背锅”行业乱象

  春节刚过,车险市场乱象开始接受进一步整治。2月23日,保监会向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太平财险4家大型财险及其分支机构发出行政处罚函,直指车险乱象。其中,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是当之无愧的市场前三甲,车险份额超六成。监管层表示:“对车险市场竞争的主要参与者依法查处,有利于形成震慑,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处罚函显示,上述4家财险公司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编制提交虚假报表以调整车险综合成本率等违规行为受罚,保监会根据程度的不同,对各家公司进行了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此外,更有7名分公司责任人直接撤职。

  在商车费改的大环境下,车险市场由于恶性竞争导致乱象频出,从监管层此次的处罚来看,即使是实力雄厚的大型险企,也难扛恶性竞争的压力。近日,《投资者报》记者采访受罚的人保财险、太保财险等多家险企,但各公司均表示不便回复或无法回复。

  因变相给回扣四家险企受罚

  据了解,上述四家大型财险公司之所以受罚,主要源于“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比如使用集分宝抵扣保费。例如在2016年11月-2017年6月,人保财险在某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预付资金向某集分宝公司购买集分宝,某集分宝公司收到款项后将相应数量的集分宝发放至人保财险名下的集分宝账户。公司再使用上述集分宝,在客户支付商业车险保费时直接抵扣一部分保费。据了解,人保财险通过该种模式实现商业车险保费收入2282万元,其中使用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共计547万元。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太保财险、太平财险及平安财险身上,三家险企总计通过该模式实现车险保费收入高达上亿元。

  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通过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等类似行为扰乱了车险市场秩序,短期看可能造成投保人保费负担不公平、不合理,同时造成数据基础失真,长远看可能危及公司偿付能力,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某高校保险系A教授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上述行为是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留住优质客户的一种市场行为。监管部门代表政府来执行监管政策,监管的规定就是法,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可能是不近人情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守规则,如果有相应的回扣,应该是明折明扣,直接公开。”

  从采访中,记者还得知,对目前车险的一些附加服务,比如汽车年检和救援等,监管层是默认的,因为消费者并不是直接获得利益。这位教授表示:“在现阶段,保险公司应该还是尊重监管的规则,通过附加值服务来赢得客户。而不是简单通过现实的利益回馈。”

  多种手段违规调整费用率

  编制提交虚假报表则是人保财险等四家险企受到行政处罚的第二大原因。这种行为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调整车险综合费用率、车险赔付率等指标。

  为了满足车险产品监管,各大险企可谓各显神通,分出车险保费以降低车险综合费用率的做法最为常见。例如太保财险在2017年6月,向相关再保险公司临时分出安徽分公司商业车险保费6750万元,摊回分保费用3300.75万元。通过这种处理,安徽分公司车险综合费用率从分保操作前的35.87%下降至分保操作后的32.96%,环比下降2.91个百分点。此外,还有通过调整历史数据、手工调账降低工资等方式,来调整车险综合费用率指标。

  调整指标的背后,是财险公司面临的费用压力。近年来,由于汽车销量增速放缓、市场竞争主体增加,再加上以降低车主保费负担为主要目的之一的两轮商车费改后,互联网、电销等直销渠道无法享受价格优惠而受挫等原因,车险业务在中介渠道打激烈的价格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监会此次对几家大型险企公布的行政处罚,或许可以说明即使是实力雄厚的大型险企,也难扛恶性竞争的压力。

  大险企尚且如此,小险企情况是否更为严重?A教授对记者直言:“如果认真查起来,很少有漏网的。”同样不便具名的保险学B教授告诉记者,现在还有一种隐形的手段,比如公司规定了车险保费只有30%的费用率,销售如果用更高的费用率拿下业务,那么超出部分的费用率则需要销售自行垫付,后期公司再慢慢返还。

  三次“商车费改”料今年启动

  毫无疑问,两次商车费改确实对消费者是个利好。根据相关规则,第一次商车费改之前,车险最低折扣为7折,一次商车费改后,车险最低折扣率直线下降,达到了4.3折。二次费改之后,车险最低折扣率最低可至约3.8折,部分地区甚至低至3.4折。

  但商车费改的副作用也不小,特别是恶性竞争更是导致险企的费用率高涨。2016年,一次商车费改后,车险综合费用率达到了41%的历史最高水平,这就是说,消费者所交的保费中,有四成都用于中介渠道等费用行列。此外,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一次商车费改后的2016年,有超七成的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面临亏损。

  针对这一局面,学界对于商车费改不乏非议。A教授对《投资者报》记者直言,两次商车费改都是不成功的,汽车已经由奢侈品变成了普及化的大众消费品了,因此应该更多地市场化,监管应该更关注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服务质量等指标。

  B教授也对记者表示,商车费改要改革,应该全套市场化,进门不拦着,该破产的也不要保护。“进场的股东公司持有的险企股权很值钱的,股权价值都涨了五六倍了,还在乎砸钱做业务赔这10%、20%?反正连年亏损,也到不了清算破产的地步。”

  最新消息称,在两次商车险费改后,第三次商车险费改预期将于2018年实施。据称,部分试点地区将不再设置费率自主浮动系数上下限,未来是否会全面放开费率,三次商车费改又能否扭转险企恶性竞争的局面,或许只能由时间来回答了。

关键词阅读:财险 车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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