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将出台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3月1日,保监会就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及开展试运行有关事项召开新闻发布会,保监会表示,金融理论和实践证明,资产负债管理是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基础,适度的错配可以带来一定的收益,但过度错配、长期错配,将给金融机构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是倒闭或破产。如何正确引导保险公司评估资产负债错配程度,树立稳健审慎的管理文化,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是保险业审慎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现有监管体系来看,保监会成立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委员会,尽管在监管实践中不断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比如通过偿付能力约束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负债端和资产端出台的相关监管规定也体现了引导公司资产负债相匹配的意图,但是整体上制度较为零散,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体系,资产负债管理硬约束的目标尚未达成。因此,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是基于我国保险市场环境和发展阶段特征的一种现实选择。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还将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出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目前起草工作已完成,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

  二是组织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及监管试评估,推动保险公司健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完成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系统模块的搭建,指导公司准确填报指标信息,在试运行期间对季度报告进行研究分析,跟踪监测相关风险;

  四是加强沟通交流和评估,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

关键词阅读:保监会 保险资产 负债管理 监管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