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险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 被保监会罚款20万
保险频道讯 近日,保监会下发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的行政处罚决定。保监会表示,经查,紫金财险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2015年紫金财险在开展电话销售业务中,部分保单的承保录音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作虚假宣传,以限期促销等阶段性活动为由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等。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保单录音材料、相关职责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保监会决定对紫金财险予以罚款1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会决定对尹建桥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监管函原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8〕4号)
保监罚〔2018〕4号
当事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耀
当事人:尹建桥
身份证号:42012119731221XXXX
职务:时任紫金财险电商渠道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住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紫金财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紫金财险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2015年紫金财险在开展电话销售业务中,部分保单的承保录音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作虚假宣传,以限期促销等阶段性活动为由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等。
时任紫金财险电商渠道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尹建桥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保单录音材料、相关职责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我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会决定对紫金财险予以罚款1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会决定对尹建桥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5日

- 金刚石铜加速落地AI算力场景 先进热管理材料产业化拐点显现
- 一方面“将黄金撤回本土”、一方面“连续增持黄金”,央行需求支撑金价高位
- 动力煤价格持续上行 机构建议关注供给收缩与库存低位(附概念股)
- 8月全球黄金ETF吸金180亿美元 高盛预计2026年底金价将升至4900美元(附概念股)
- 伦铜连破历史新高,铜矿龙头迎来“算力底层材料”逻辑重估
- 8月全球食品价格指数创近4年新高,农业种植迎来价值修复
- 伦铜创历史新高 瑞银:未来铜价或升至15500美元(附概念股)
- AI基建投资激增 两大存储芯片巨头库存告急,存储芯片又要涨了?(附概念股)
- 增资3600亿元,八大金融央企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金融板块将受何影响?
- 折叠屏手机迎“超级发布周”,产业链三大增量环节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