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109个问题产品遭监管下架 3个月内禁备案新产品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2月13日,保监会密集向19家财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其中包括:日本财险、富德财险、建信财险、信达财险、诚泰财险、珠峰财险、中航安盟、紫金财险、中原农业、长安责任、长江财险、安信农业、安心财险、浙商财险、华泰财险以及安华农业等。
其中,保监会抽检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109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170个,主要包括条款表述不严谨、条款要素不完备、险种归属不当、命名不规范、未正确引用相关标准、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费率表出现文字错误、调整系数无上限、精算报告不完备、可行性报告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
保监会责令泰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以下为监管函原文: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28号)
监管函〔2018〕28号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63号)工作部署,我会随机抽检了你公司148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109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170个,主要包括条款表述不严谨、条款要素不完备、险种归属不当、命名不规范、未正确引用相关标准、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费率表出现文字错误、调整系数无上限、精算报告不完备、可行性报告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上述产品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监发〔2016〕115号)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二、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你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四、你公司应及时向我会报送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报告包括:公司落实监管要求情况、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公司对产品自查整改回头看的情况、公司完善产品管理制度和提升产品管理质量的切实措施等。我会将视你公司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你公司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11日
- 固态电池催化连连!电池企业盯上低空市场,完美契合eVTOL市场需求
- 六部门部署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关注行业龙头估值修复契机
- 首次实现无人机跨海货运,低空经济蓝图加速落地
- 北京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2027年将实现全栈自主可控
- 海运市场掀起“涨价潮”,上海港、宁波港部分船司出现大柜供应紧俏问题
- 国务院发话!推动头部证券公司做强做优,中信证券、国联证券、东方财富等三类券商望受益
- 碳价突破百元大关,碳资产投资风口有望卷土重来
- 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5月1日起施行,差异化能力民办中职有望脱颖而出
- HBM霸主SK海力士产能版图再扩张,HBM市场有望快速增长
- 无人机项目首次入选智能交通试点,券商预计万亿市场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