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垫底 中法人寿急等“补血”

  随着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陆续出炉,145家险企的偿付能力揭开面纱。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依旧是“老大难”,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为负,排在所有公司的末尾。

  这两家险企究竟都经历了什么?

  中法人寿:流动性枯竭靠股东借款续命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2017年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2%。在已披露的78家公司中,39家超过了这个平均数。在这些“拖后腿”的公司中,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无疑是“老大难”。

  先来看看“垫底”的中法人寿,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035.94%。经营指标方面,2017年,其四季度保险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300.79万元。

  2016年9月末以来,由于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暂停了新业务开展,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支出需求仅依靠存量投资资产的赎回变现及股东借款进行支持。

  之后,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因持续亏损,中法人寿的资本金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2017年4月公司出现流动性枯竭的情形。公司不得不先后9次向股东借款,并采取管理层降薪,削减非必要支出等多项应急措施暂缓风险暴露,截至2017年四季度末,公司已向股东借款1.31亿元。

  真正让中法人寿焦虑的是,计划用来“拯救”其经营现状的增资扩股计划,迟迟没能拿到保监会的批复。

  公开资料显示,中法人寿由中国邮政与法国人寿合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在2015年4月,保监会对中法人寿股权转让的请示进行批复,将中法人寿原股东中国邮政与法国国家人寿各持有50%股份分别转让25%股份给鸿商集团,中国邮政另外25%的股份转让给了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公司。

  调整后至今,鸿商集团持有中法人寿50%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人济九鼎与法国国家人寿则分别持有中法人寿25%的股份。当时仅就股权进行转让,并未进行增资,中法人寿注册资本仍为2亿元。

  2016年11月,中法人寿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通过《关于增资扩股的决议》。不过,增资计划并没能顺利推进。中法人寿关于股东情况及注册资本就进行了3次调整,原本计划对中法人寿进行增资的西藏先仁投资、吉林长久实业、安徽国圣投资均相继退出。

  从最近的一份股权变更公告来看,计划对中法人寿进行增资的公司有广西长久汽车及宁德时代,若增资完成,中法人寿的股东将由3家增至5家。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亿元增至15亿元,法国人寿不参与增资。

  新光海航人寿:沦为海航“弃子”增资方案无音讯

  与中法人寿一样苦苦“挣扎”的还有新光海航人寿。数据显示:新光海航人寿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446.49%,比上季度末-428.43%进一步下滑。沦为海航“弃子”的新光海航人寿,陷入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的泥沼,越陷越深。

  由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严重“不达标”,保监会对新光海航人寿采取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监管约谈、停止开展新业务的监管措施。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是-205.20%、-393.56%和-428.43%。

  按照新光海航人寿的自述:由于在保监会2016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监管评价中,局内评定为D类保险公司,其原因及风险点集中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上,保监会对公司采取了如下监管措施: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监管约谈,要求双方股东于2015年7月底之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责令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从偿付能力报告看,新光海航人寿标准保费、首年保费与保费收入比、新业务利润率均为0,保险业务收入2455.1万元,净利润为-2816.21万元。

  “停止开展新业务是一方面,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垫底’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增资方案始终没有音讯。”对此,一位资深保险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监管约谈,要求双方股东给出方案的期限早就过了,但尚未有增资的消息传来,海航似乎已经萌生退意。”

关键词阅读:人寿 偿付能力 补血 中法 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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