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降至-446% 海航欲全面退出未果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近日,新光海航人寿发布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新光海航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46.49%,评级停留在D级,为不达标。目前,新光人寿和海航集团仍是公司大股东,各占50%的股权。早在2016年11月16日,海航集团就想全面退出新光海航人寿。原因是中外股东治理理念不同,双方存在很大分歧,但均不愿让步,公司经营也因此停滞不前,但这一计划迟迟没有得到保监会同意。

  长期处于亏损 业务陷入半瘫痪状态

  据新光海航人寿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去年三季度的-428.43%下降至-446.49%,偿付能力仍深陷困境。同时现金流也在承压。2017年三季度、四季度该公司的净现金流均为负值,分别为-3037.2万元、-2547.32万元。截止2017年底,新光海航人寿的净利润为-8239.01万元。

  因“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保监会已经对新光海航人寿采取了如下监管措施:

  1、暂停新光海航人寿增设分支机构(监管函【2014】4号);

  2、监管约谈,要求双方股东与2015年7月底之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

  3、责令新光海航人寿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监管函【2015】33号)。

  偿付能力不达标,监管禁止开展新业务、新机构,于此同时新光海航人寿的退保率也在增加。据数据显示,签单保费在前三的产品均为分红型理财保险,退保率最高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仅2017年4季度该款保险退保率高达4.39%。

  自2009年成立以来,新光海航人寿从未摆脱亏损的尴尬局面。该公司2009年净亏损4093.72万元,此后亏损额持续扩大。新光海航人寿的前景是个未知数。

  “新救兵”迟迟未到

  按照监管规定,新光海航人寿的两大股东新光人寿和海航集团,需在2015年7月底之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2015年新光海航人寿年报显示,新光人寿及海航集团分别于今年4月26日和5月26日承诺为新光海航人寿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不过此项增资协议迟迟没有落地。

  2016年新光海航人寿也曾想迎来“新救兵”。2016年11月16日,新光海航人寿发布公告称,其原有两大股东海航集团、新光人寿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50%、25%股份。相应股份则由深圳市柏霖资产、深圳光汇石油集团和深圳市国展投资3家公司接手。股权转让后,海航集团彻底退出,柏霖资产将持有新光海航人寿51%的股权,而台资股东新光人寿持股25%降至第二大股东,深圳光汇石油集团和深圳市国展投资分别持股14%和10%。但是一年过去了,该项股权转让仍未获保监会批准。

  同时,新光海航人寿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也十分严重,据新光航人寿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公布的“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来看,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7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1人、非执行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照此情况,新光海航人寿并没有总经理及管理公司渠道业务等的高管人员。

  据了解,新光海航人寿股权转让流程不走完,股东不可能增资,不增资高管任职资格得不到批准,业务推行和下一步的发展无法进行,照此逻辑推理新光航人寿已陷入僵局。

关键词阅读:新光海航人寿 偿付能力 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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