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礼:“一带一路”保险需求潜力巨大 存4方面风险

  金融界网站1月27日讯 由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组委会主办的“2017中国金融年度论坛”于2018年1月25-27日在北京展览馆报告厅举行。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参加本次论坛,并以保险业如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主题为大会作主题演讲。

图为: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

  周主席表示,“一带一路”建设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机遇。“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9月7日在哈萨克斯坦巴尔扎耶夫大学发表演讲首次提出的。提出思路的构想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设想。别倡导了以点带面,从线大片逐步形成区域的大合作。这是习近平作为国家主席首次提出。当时提出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赞誉。在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尼国会发表演讲提出了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概念,由此拉开了“一带一路”建设的序幕。

  “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总体特点主要集中在投资领域、对外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投资周期。主要体现在能源、交通、房地产和农业,国有企业得到东道国政府的支持,有利于提供合作的平台。在一些有竞争优势,契合东道主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通过“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建立了国与国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对时间比较长,受东道国风险影响比较大的项目,通过项目周期,将“一带一路”项目纳入国与国的合作,有效抵御风险,形成公式,推动项目落地,产生良好的效果。有些5-10年的长期合作,需要政府加强推进。保险业有效跟进服务,企业走到哪里,保险业跟到哪里,提供风险防控和风险保障。大家要跟进“一带一路”的建设特点,提高保险业服务水平。

  在服务“一带一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风险保障是保险的基本职责。风险在哪里要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1、政治风险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地缘政治、大国博弈和国家证据的风险。因为“一带一路”建设很多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有些政局不稳,甚至有些政局动乱,特别是西亚、北非这些国家政局非常不稳定,我们如何提供防范,化解政治风险要放在首位考量。

  2、经济风险

  沿线部分投资环境不佳,国际市场环境往往受投资环境影响,我们可以分析把握这些风险,防范化解这些风险。我国企业的经营,应对这些国家的风险能力稍嫌不足。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投资法律、制度方面很不完善,如何应对这种法律不完善、投资环境不佳,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带来的经济风险,对此要做充分的分析。

  3、法律风险

  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法规缺乏一致性,往往还有宗教因素,本国历史传统文化等影响因素,法律法规不完善,甚至有些法律法规缺乏连续性,这都是一些新的风险。

  4、违约风险

  特别是在海外买方破产、拖欠,发生战争、暴乱,主权国家违约、汇兑限制等方面的风险,都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每年在出口保险方面提供的额度在“一带一路”国家逐年增长,去年最新的数字已经超过5000万美元,这应该也是创造了历史的新高。但面对风险的时候,如何防范、化解、解决、消除这些风险,尽量避免这些风险,这是我们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做好保险工作,务必要把握好的一点。

  在这里给大家举几个案例,比如在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这里有大国博弈的风险、政局动荡风险、恐怖主义风险和经济风险等。大国博弈风险,巴基斯坦地缘位置非常重要,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也是我们从中国西部经过巴基斯坦领土通往印度洋。在这个经济走廊建设的过程中,有一些国家特别是南亚大国表示高度关注,这也形成大国博弈,对我们搞“一带一路”建设带来一些新挑战。动荡在这些国家形成的党派之争也好,影响“一带一路”建设往往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巴基斯坦有一些建设的项目,受到了恐怖主义的威胁。

关键词阅读:周延礼 一带一路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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