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中介部施强:保险经纪人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公布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2018年1月20日,由《今日保险》、《保险赢家》、中融慧金信息科技联合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共同举办的2018保险中介高峰论坛暨于家堡论坛在天津召开。现场来自监管领导、权威学者、行业领袖、互联网保险巨头、知名险企高层等方面的专家、领导共谋新政策、新环境、新技术下保险中介的发展。

图为:保监会中介部副巡视员施强

  保监会中介部副巡视员施强参加本次论坛,并谈了保险中介机构的下一步监管动向。施强表示,“对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人的监管规定,将很快颁布,对保险代理人监管制度还将继续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的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特点。

  1、细化准确条件,规范市场退出,主要体现在:

  一是加强出资人的管理,以负面清单形式强化对股东合伙人的审查,并对股东的出资能力,合伙人的专业性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二是对资本金托管,公司治理,内控细化要求,夯实公司运营基础。

  三是优化工作流程,经纪机构实行先照后证,优化申请和报告流程,公估机构实行备案和公告流程。

  四是实施分类管理,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都将划分为全国性机构和区域性机构,鼓励根据资本实力和经营优势精耕细作、特色经营。

  五是规定退出情形,形成优胜劣汰,进出有序的生态系统。

  2、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对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的分支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列名备案条件,介绍合规情况,简明合规流程。

  二是明确审计公司的管理责任,确保保险经纪、公估机构健全治理架构,合规高效运营。

  三是引入职业登记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信息真实性,加强职业教育。

  四是加强属地监管和行为监管,守住风险的底线。

  3、抓住关键环节,规范经营秩序。

  一是保险经纪人可以从事在保险经纪业务,明确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经纪业务,规定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须具备法定的条件,规定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解付保费,支付佣金的具体事项。

  二是明确保险公估从业人员从业禁止行为,加大对出具虚假报告处罚力度,对公估程序进行了细化。

  三是加强消费者保护,保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的信息安全。

  当前,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日益深化,保险中介监管在不断放开前端审批的事项下,致力于探索和实践如何管住后端的具体措施。这两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严格(管理)经纪代理人的业务许可,我们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的通知,对股东出资的自有真实合法以及注册资本金托管事项提出了具体的明确要求,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有序地投资,切实防止不符合条件、有风险隐患的机构进入市场,经统计,2017年我们共核准了25家保险中介机构经营业务,其中不乏有大型国有企业、互联网巨头以及保险公司等加入进来。

  二是积极推进保险公估业务备案,为了解决保险公估监管由审批制到备案制的顺利转接,针对股权变更、人员资质、资金监管等一系列问题,以资产评估法为依据,积极推进评估措施,6月份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公估业务发展备案和通知,明确分级备案管理,营运资金托管等政策要求。同时,针对市场上资格证书,营运资金托管和股权机构调整等比较突出的三类问题专门下发了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存量311家公估机构的备案工作已经完成,同时我们通过了新设立公估机构的备案申请。

  三是有效夯实兼业代理行政许可,我们对兼业代理实行监管,分为银行类和非银行类,针对银行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实现对银行业兼业代理机构从网点的审核到法人机构审核的改革,实现了银行法人和省行的管控责任,同时督促保监局及市场主体完成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法人持证和营业网点的登记工作。

  第三,我们切实防范加强了保险中介市场的风险管控工作。

  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庞大,构成复杂,形成问题风险内生因素比较多,当前跨市场、跨领域、跨产品经营越来越普遍,风险防范工作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保险中介监管对保险中介市场的风险隐患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切实强化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确保发现一起、查出一起,把风险消除在苗头阶段。

  一是严厉打击保险中介机构非法集资和传销行为,清醒认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高度警觉保险中介变相从事非法集资、传销,(对)个别地区、个别机构的风险苗头做到迅速反应,举一反三,系统联动,综合采取了包括召开风险处置会,部署全面检查,现场督导调研等多种形式及时处置。

  二是严密严控互联网保险中介的风险,对互联网保险中介的备案(提出)严格条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严格防控不发生系统风险,违纪违规行为和系统案件。2017年共有165家经代机构购买了51个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其中94家保险中介机构备案了…个平台,…185个互联网平台。

  总体上看,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是平稳的,截至到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23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49家,保险经纪公司483家,保险公估公司336家,全国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936家,开展相互代理的保险机构法人机构57家,共实现保费收入26837亿元、人身险保费2199亿元,同比增长了24.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6%。其中兼业代理渠道,专业代理渠道和营销人员渠道占比分别是38%、7.8%和41.8%。

  展望未来,保险中介监管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继续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深化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行业改革的三大任务,推动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更加科学,更具效率,更有活力。保险中介行业要正确地看待自身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化危为机,主动作为,深入探索,找好定位,把握保险中介的中立、专业这两个核心本质,回归本源,深化改革,在提升保险能力中提升自身的价值。

  (以上内容选自嘉宾演讲的文字实录,未经嘉宾审核,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baoxian@jrj.com.cn)

关键词阅读:保监会 中介部 施强 2018保险中介高峰论坛 于家堡论坛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