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保险车险“人伤无忧”宣传与实际不符 收监管函

摘要
1月23日,保监会下发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据悉,紫金保险曾推出过一款“紫金保险、人伤无忧”特色理赔服务。这款理赔服务的主要特色是“抢救费用,及时垫付;后续费用,足额预赔”。具体为:紫金保险客户在江苏境内发生有责交通事故,人伤抢救费用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全额垫付,即交强医疗限额+三责限额,例如三责险是50万,最高可垫付51万抢救费用。但据保监会监管函表示,该项服务“宣传与实际不完全一致”。对此保监会要求紫金保险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宣传真实合规,并限期整改。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1月23日,保监会下发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据悉,紫金保险曾推出过一款“紫金保险、人伤无忧”特色理赔服务。这款理赔服务的主要特色是“抢救费用,及时垫付;后续费用,足额预赔”。具体为:紫金保险客户在江苏境内发生有责交通事故,人伤抢救费用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全额垫付,即交强医疗限额+三责限额,例如三责险是50万,最高可垫付51万抢救费用。但据保监会监管函表示,该项服务“宣传与实际不完全一致”。对此保监会要求紫金保险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宣传真实合规,并限期整改。

  以下为监管函原文: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4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至8月,我会授权江苏保监局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销售过程如实告知不规范、业务宣传与实际不完全相符等问题(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宣传真实合规

  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电话销售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真实、客观的向消费者宣传公司政策,履行销售过程如实告知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合规经营意识

  你公司应建立健全销售质检和客户回访制度,确定合理的人工复核和抽查比例,加强对员工销售行为的考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加强责任追究,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三、认真开展自纠,防范潜在风险隐患

  你公司应全面排查电话销售业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你公司应于2018年2月9日前将整改方案书面上报我会,2018年3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我会。我会将视你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17日

附件: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2016年7月至8月,我会授权江苏保监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宣传与实际不完全一致

  紫金财险在公司背景介绍、路救基金运作模式、“人伤无忧”特色服务等方面的宣传与实际不完全一致。

  二、回访、呼出不符合规定

  紫金财险部分保单未按规定在72小时内进行回访、部分续保业务首次呼出时间早于保单到期日40天以上。

  三、坐席表述与公司电销表述模版不符

  紫金财险坐席在销售开始时未按照总公司统一的表述表明销售人员身份。部分坐席在销售过程中,未向客户说明免责条款,仅提示客户“您在收到正式合同之后仔细阅读下免除责任和保险条款,有什么疑问打我们公司24小时客户热线4008280018咨询”。部分坐席在销售过程中将本公司条款与其他公司条款进行单一比较。

关键词阅读:紫金保险 车险 人伤无忧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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