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批保险中介牌照花落天津青岛

  金融界保险1月22日讯 根据保监会公布《关于新华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批复》和《关于青岛港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批复》两个行政许可的结果,据悉,这是保监会2018年批复的首批保险中介牌照,于2018年1月5日批复,1月16日正式对外公布

关于新华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8〕 34号

  新华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港、澳、台除外)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天津保监局领取许可证。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5日

关于青岛港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8〕 33号

  青岛港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港、澳、台除外)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青岛保监局领取许可证。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5日

关键词阅读:保险中介 新华联 青岛港 保险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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