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调整统计指标报送频率 由按季度调整为按月度

  金融界保险1月18日讯 今日,保监会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保险监管统计指标报送频率的通知》,决定将“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监管统计指标由按“季度”报送调整为按“月度”报送。

  据悉,此次调整涉及6类保险监管统计指标,共计1000个明细指标。其中包括:363个“保险金额”明细指标,131个“期末有效保险金额”明细指标,131个“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明细指标,51个“签单数量”明细指标,176个“期末有效保单件数”明细指标,148个“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保单件数”明细指标。

  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即从2018年2月报送1月月报时起,各保险公司应向保监会报送调整后的保险监管统计信息。

关键词阅读:保监会 统计指标 报送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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