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财险泸西县支公司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被罚14万

  1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云南保监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西县支公司(简称国寿财险泸西县支公司)及2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云保监罚〔2018〕7号、8号、9号)。

  决定书显示,国寿财险泸西县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刘斌2017年5月起担任国寿财险泸西县支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工作;刘云冬2017年2月起担任国寿财险红河中心支公司农险部经理,负责红河州全辖内农业保险管理工作,二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云南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国寿财险泸西县支公司罚款14万;对刘斌、刘云冬分别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阅读:国寿 支公司 泸西县 财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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