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送福利? 人保财险两分公司被山西保监局处罚

  4日,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发布晋保监罚字〔2017〕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阳泉市分公司”)存在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被处罚。

  时任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朱建廷、时任人保财险阳泉市分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部经理韩晶对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两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山西保监局决定责令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改正并处5万元的罚款,决定责令人保财险阳泉市分公司改正并处5万元的罚款,对朱建廷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决定对韩晶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

关键词阅读:客户 分公司 人民财产保险 保险合同 人保财险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